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(试行)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3-09-26浏览次数:24

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(试行)

 

为规范和推进学生顶岗实习工作,明确相关各方责任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《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等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章  总则

第一条  本办法所称顶岗实习,指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毕业实习。

第二条  顶岗实习属于必修课,学生不得免修。未按要求参加实习学生,不能取得毕业资格。

第三条  组织安排学生顶岗实习,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。

第四条 部门、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支付给学生的实习补贴,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实习单位支付的回扣或管理费等。

第五条 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、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。

第六条  学生毕业实习为预就业阶段,各教学院(系)应积极为毕业生落实实习就业单位;学院支持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,但实习岗位应与专业对口,其实习一并纳入学院的统一管理

第七条  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是企业的准员工,同时接受企业与学院的管理。

 

 

第二章  组织管理

第八条  学生实习前需签订《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》,进入实习单位后签订《顶岗实习协议书》或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。

第九条  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全院学生顶岗实习的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和考核。

第十条  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实习期间安全与纪律教育工作的督促、检查和指导,负责牵头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违纪事件。

第十一条  教务处与质量控制办公室负责顶岗实习教学工作的督促、检查和指导。

第十二条  各院(系)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院(系)学生顶岗实习工作。

第三章  安全教育与管理

第十三条  院(系)主任为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。

第十四条  学生在离校前须签署相关协议。

第十五条  强化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巡回检查,遇到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理。

第十六条 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督促学生投保相应的实习责任保险。

第四章  学生要求与考核

第十七条  明确顶岗实习期间自己作为学生和职工的双重身份,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,服从管理。

第十八条  实习期间有事请假,需要征得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同意,办理相关手续,否则一切责任自负。

第十九条  实习期间如出现如下事故,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或后果。(1)违反安全操作规程,造成事故;(2)违反厂规、厂纪、校规、校纪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;(3)顶岗实习上、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;顶岗实习下班后、放假等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;(4)违法犯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;(5)由于工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;(6)违反厂规、厂纪受到企业的处理、处罚;(7)失踪。

第二十条  学生实习期间,须按时登陆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平台,完成顶岗实习相关任务。

第二十一条  学生顶岗实习成绩主要由5部分加权构成,分别为:实习信息填写(20%)、实习周记(20%)、实习单位评价(40%)、实习报告(10%)、指导教师评价(10%)。

第五章  附则

第二十二条  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第二十三条  附件: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
 

一、领导小组

学院成立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,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、组织、协调和落实。

组  长:陶书中

副组长:嵇芹珍  翟玮玮

成  员: 张建华  黄亚东   赵军   刘士成  卞莉莉  郭兆良  顾立众  陆正清  周朗天  李红  李宏  安进  罗冲  袁加程  马林

二、应急识别

当下列情况发生时,应判定为应急事故、事件,启动应急预案:人员走失(失踪)、突发急病、打架、火灾、爆炸、食物中毒、溺水事故、交通事故、自然灾害事故、工伤、破坏设备、盗窃、聚众打砸抢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等。

三、应急处理

1、对一些不可预见的事件,在事件发生后,应按生命重于一切、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对事件作出快速反应,尽可能地将人身和财产损失减到最轻。

2、学生实习中出现应急事故,企业有关负责人和驻厂指导老师应立即组织救援,并及时向学院汇报情况,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,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。

3、学生实习期间无故旷工并失去联系,实习单位应尽早与院方指导教师联系,查清情况,酌情作出相应处理,原则上12小时内应查清情况,若24小时情况不明应向学院领导汇报。

4、学生实习期间突发疾病,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学生就近送正规医院治疗,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,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向院(系)反映情况。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集体发病、中毒等突发事件,在送医院抢救的同时,要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汇报。

5、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,现场人员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,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,实习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,实习指导教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,并将情况及时向院(系)反馈。 

6、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,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,并迅速通知学院相关领导和人员。

7、出现重大突发事件,学院要立即查明情况,并授权专人负责向媒体发布,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,其它人不能发布有关事件的任何消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