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促进毕业生就业、创业工作的开展,切实为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,充分发挥我院在毕业生就业、创业工作中的作用,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,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的就业、创业指导工作。现将我院毕业生就业、创业工作的机构设置及有关职责规定如下:
一、机构设置:
组 长:顾立众
副组长:罗建光
组 员:代小梅 惠更平 单联刚 丁兴华 各毕业班班主任
二、工作职责:
1、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和学院关于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制度。
2、负责制定我院就业、创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3、负责我院毕业生生源摸底调查,并及时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报送毕业生有关数据库软盘。
4、负责我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鉴定工作。
5、负责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,接受毕业生就业技巧、政策等方面的咨询。
6、负责用人单位的来电、来访接待及招聘信息的收集、审核与发布工作,向用人单位宣传、介绍我院综合实力和毕业生就业政策。
7、负责毕业生毕业后的就业质量跟踪调查,做好继续服务的联络工作。
8、负责初次与年度就业率的统计、公布,确保就业率真实。
9、负责毕业生推荐和就业协议的初审、汇总、上报。
10、协助院招生就业处组织好毕业生双选会和招聘会。
11、负责我院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。
12、重视对我院学生的就业安全教育,严格落实学院就业安全措施,了解学生的实习与就业情况,做好与学生的联系工作。
13、开展我院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与奖惩。
14、负责我院创业项目的审核和申报。
15、负责开展我院创业实践活动。
16、完成学院招生就业处交办及我院其他有关毕业生就业、创业的工作。
食品与营养工程学院
二�一四年一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