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工学院党总支组织发展制度
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,规范我院组织发展的程序,确保我院党员发展的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如下。
(一)各支部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,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的工作,有领导、有制度地进行。
(二)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,认真贯彻“坚持高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要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、严禁突击发展。
(三) 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,必须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递交申请。党支部应在一周内与本人谈话,给予鼓励,指出努力方向。
(四)对申请人进行帮助教育,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。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,支部指定两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。
(五)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培养人或党组织汇报思想,至少每学期向党组织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,存入本人组织档案。
(六)培养人要对被培养人高度负责,及时教育帮助,至少每学期为培养人实事求是地填写培养教育考察报告。对考察优秀者,建议党组织将其定为重点培养对象;对考察不合格者,建议党组织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。
(七)入党积极分子要积极参加党校学习,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、党章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(八)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考察并取得党课合格证,经支部大会讨论,可确定为本支部发展对象向学院党委推荐,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,向校党委申报发展计划,并按程序完成组织发展工作。
(九)党员在预备期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,党组织要对其严格考察,对考察不合格者,视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。
(十)每位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党章,严格要求自己,认真履行党员义务,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坚定共产主义信念,为党的事业和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。